法規(guī)變更條款規(guī)定,自2014年起赴英探親簽證申請的全權上訴權利將被取消。被拒簽的申請人仍可提起上訴,但僅限人權或種族歧視范疇。
2012年6月英國大使館將會介紹第二部法規(guī),這部法規(guī)在探親簽證的上訴方面將對家人及被探望者作出更為嚴格的定義。經(jīng)議會通過,這些變更將于2012年7月生效。凡申請?zhí)酵帽硇值?,叔舅姑姨,侄甥子女的申請人將不再享有全權上訴權利。若要申請上訴,他們前往英國探望的家庭成員必須獲移民、難民身份,或處于人道主義保護之中。
這些變更僅適用于申請?zhí)酵彝コ蓡T被拒發(fā)簽證的申請人。針對普通訪問者的規(guī)定條款保持不變。